山东高速集团展厅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2015-12-25

一、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山东高速集团展厅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0627-156691152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 工程规模:展厅共一层,展厅整体展览面积约400平方米。

4.2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展厅装饰装修施工、展厅设备和相关系统的供货及安装,模型,裸眼3D影院,及制作适合于裸眼3D影院播放的高速集团宣传片(6分钟),布展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4.3 计划工期:方案完善期:15个工作日(含完成陈列大纲深化、设计方案修改完善、深度设计及提供施工图的时间);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

4.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括布展等相关内容

5.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颁发的展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并具备室内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室内装饰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投标人近二年(201411日至今)承担过布展面积1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展览馆项目的布展设计并实施;投标单位需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能力,需具备优异的数字影像创意制作能力,需提供执行过的重点项目案例;需提供完整的公司情况介绍,包含参与执行过的有重大影响力的项目案例、L型影院的项目案例及证明。

5.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具备项目经理证、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员证书。

5.5投标人须具有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或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5.6.1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

5.6.2联合体各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定联合体协议书,并应委托一个法人为联合体主要负责人,代表联合体投标;

5.6.3境外单位必须有我国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且我国单位须为主体方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发包人只与联合体主体方进行相关费用结算、完税凭证等财务事宜的对接处理。

5.7投标人财务状况应良好,能够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20151225日至20151231日止90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11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6118 08:3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118 09:30(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龙奥北路8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山东招标大厦  

联系人:于立意                       联系人:张妍

邮编:250098                         邮编:250012

电话:0531-89250209                  电话:0531-8191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