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招标公告

2015-12-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混凝土泵车、塔吊、汽车起重机等采购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据工程施工需要,决定采购混凝土泵车(不低于47米)2辆、塔吊(不小于800KN*M2台,汽车起重机(25吨)2台。本次招标要求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告;供货地点为: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为山东济南、塔吊为安徽淮南;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划分为3个包件。

2.2 招标内容:

包件

招标内容

规格型号

数量

供货期限

1

混凝土泵车

布料高度不低于47米

2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

塔吊

不小于800KN*M

2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3

汽车起重机

25吨 、5节臂

2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其中:

包件1:混凝土泵车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为20000万元及以上。

包件2:塔吊生产厂商注册资本金为1500万元及以上。

包件3:汽车起重机生产厂商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及以上。

3.1.2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需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1.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本次采购产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其生产商对本项目投标的独家授权代理委托书。

3.1.4近年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良好,投标型号混凝土泵车要求近三年国内销售量达50台以上;投标型号塔吊要求近三年国内销售量达100台以上;投标型号汽车起重机要求近三年国内销售量达200台以上

3.1.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包件中3个包件投标,可中3个包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2 16日至2015 1221日,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济南市经三路289301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执照等资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邮费20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于2015 12251600 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附投标保证金回单扫描件)回复是否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512 29 9 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 1229 9 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经五路330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http://www.sdhs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经五路330

邮政编码:250000

联 系 人: 章明涛 孙加宝

    话:13853138136 18615611100

    真:0531-81262685

电子邮箱22570443@QQ.com.

 

 

 

20151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