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5-11-20
项目编号 |
370000571689892201302F020460 |
项目名称 |
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 |
项目所在地 |
泰安市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招标备案号 |
SG201511340-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SG201511340 |
招标类别 |
施工 |
项目立项单位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发改基础〔2015〕1079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44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资金25%,国内银行贷款75%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项目主线全长75.34公里,经过泰安市岱岳区、肥城市、济南市平阴县和聊城市东阿县。主线设黄河特大桥1座;大桥13座;中桥4座;涵洞67道;互通立交8处,分离立交5处,通道56道,天桥23座;隧道3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7处(新建6处、利用1处)。石横连接线路线全长约5.894公里。项目批复概算总额为92.76亿元(含石横连接线),拟于2015年12月开工,计划总工期48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主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环保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管道埋设、临时工程、三改工程、收费广场、通信监控分中心及停车区服务区场区的土石方工程及路面工程、连接线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本次招标共划分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主线长47.38公里,起止桩号为K63+138~K92+490、EK91+900~EK100+114.5、K100+241.7~K108+800、CK108+800~CK110+050,石横连接线全长5.894公里,起止桩号为K0+000~K5+894;第二标段主线全长23.82公里,起止桩号为CK110+050~CK131+125、K132+109.2~K134+854.5;第三标段主线全长4.15公里,起止桩号为K134+854.5~K139+000。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施工一标段,起始桩号:K63+138, 结束桩号:CK110+050,标段长度:47.38KM;2. 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标段号:施工二标段,起始桩号:CK110+050, 结束桩号:K134+854.5,标段长度:23.82KM;3. 标段名称:施工三标段,标段号:施工三标段,起始桩号:K134+854.5, 结束桩号:K139+000,标段长度:4.15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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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一标段 |
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双向六车道,全封闭全立交,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石横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大、中桥1/100,小桥及涵洞1/50。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施工计划工期48个月。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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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5年独立承担且已通过交工验收合计总里程不少于3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其中路基桥涵工程不少于20公里,路面工程不少于10公里)工程,并具有隧道工程不少于1座的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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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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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省级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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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交安B证),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10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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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稳定土拌和站(自动控制)、沥青砼拌和站(自动控制)、摊铺机、双轮钢筒式压路机 (DD110及以上)、轮胎压路机、振动压路机、水泥砼拌和站(自动控制)、砼搅拌运输车、衬砌台车、湿喷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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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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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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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二标段 |
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双向六车道,全封闭全立交,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施工计划工期48个月。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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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5年独立承担且已通过交工验收合计总里程不少于25公里新建高速公路(其中路基桥涵工程不少于15公里,路面工程不少于10公里)的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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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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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省级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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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交安B证),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10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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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稳定土拌和站(自动控制)、沥青砼拌和站(自动控制)、摊铺机、双轮钢筒式压路机 (DD110及以上)、轮胎压路机、振动压路机、水泥砼拌和站(自动控制)、砼搅拌运输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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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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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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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三标段 |
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双向六车道,全封闭全立交,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施工计划工期48个月。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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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5年独立承担且已通过交工验收合计总里程不少于5公里新建高速公路工程,并具有特大桥工程不少于1座及斜拉桥工程不少于1座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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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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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省级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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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交安B证),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工程、1座特大桥或1座斜拉桥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10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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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水泥砼拌和站(自动控制)、砼输送泵、滑移模架、爬模、塔式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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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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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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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只接受第一、二标段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与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单位联合,前者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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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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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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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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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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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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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5-11-24至2015-11-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1层招标四部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提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2-22 10:00,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1层会议室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7. 补充信息
无 |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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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 |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1层 |
邮政编码 |
250098 |
250000 |
联系人 |
刘杲朋 |
刘延旭 |
电话 |
0531-89251406 |
18660193516 |
传真 |
0531-89251333 |
0531-82667013 |
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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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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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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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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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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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