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服务区网络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5-06-1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高速服务区网络改造项目 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高速集团服务区管理公司及其管辖的山东省内京台高速、济青高速、青银高速济南-夏津段、荣潍高速、日兰高速(菏关段)、威青高速(威乳段)、烟海高速、临枣高速等高速公路的共计28对服务区,组建综合数据网络,从而为服务区管理公司的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传输提供网络传输平台。
2.2招标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开通、测试、验收、培训、技术文件、售后服务和后期维护等全部内容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 40 日历日,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2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含)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机电通信系统项目的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 12 日至2015年6月 1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市马鞍山路二号南郊宾馆写字楼二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类似工程业绩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7 月 2 日 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dhsg.com)发布。
招 标 人: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121号 地 址:济南市马鞍山路南郊宾馆1号写字楼2楼
邮政编码:250013 邮政编码:250002
联 系 人:赵学涛 联 系 人:韩美玲、高扬、陈晓明
联系电话:0531-86598675 联系电话:0531-85188398
2015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