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专用挂车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2015-03-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专用挂车招标采购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标准箱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后承载面离地高度约为
2.2 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的专用半挂车为鹅颈式集装箱运输半挂车,该车须配合山东高速标准箱中箱(鹅颈处单个箱体外尺寸:长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首批采购数量(台) |
2015年年底前采购数量(台) |
单价控制价上限(万元) |
备注 |
一 |
专用半挂车 |
20 |
0 ~ 52 |
11 |
符合2.2采购内容要求,且已取得有效的车辆公告。 |
2.3实际采购期到2015年底,采购数量为数量区间,届时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与中标人签订每批次采购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在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③所投标产品必须已通过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该公告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实际参数须与公告发布车型的生产企业、车辆型号及参数相符,能够依法注册登记;
④同一车辆公告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是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且具备该公告车型的生产、销售资质,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1号写字楼6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车辆公告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南路7号舜德大厦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网站(http://www.sdhsg.com/)、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gsw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北路500号 地 址: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1号写字楼6楼
联系人:
电 话:0531-81609030、81609095 电 话:0531-67899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