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2014年-2015年装备(城配车)总体招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15-03-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2014-2015年装备总体招标采购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公司重点工作安排及业务需求,现对城市配送车进行二次招标。

   2.2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件,具体划分情况及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包件号

采购设备名称

首批采购数量(台)

2015年年底前采购数量(台)

备注

城市配送车

20

0~290

本次采购车辆为能够按水平方向,同时放置、运载两个山东高速专用集装箱的平板运输车,每个箱体的外尺寸为:

2050mm×2438mm×1600mm,该车的上装部分须根据箱体角件配置8个专用扭锁紧固装置,已取得车辆公告。

   2.3实际采购期到2015年底,采购数量为数量区间,届时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与中标人签订每批次采购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3)投标人应为车辆生产厂家或车辆生产厂家的特约经销商;经销商须持有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车辆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须达到4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经销商注册资本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且所代理的车辆生产厂家的各项条件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产品必须已通过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该公告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实际参数须与公告发布车型的生产企业、车辆型号及相关参数相符,能够依法注册登记。

   (5)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内容应包括授权主体、授权品牌名、授权的项目名称、被授权经销商名称、盖有授权单位印章的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1号写字楼6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车辆公告、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特约经销商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南路7号舜德大厦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 3 家时,重新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gswl.com)、山东高速集团网站(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北路500号   地  址: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1号写字楼6楼

联系人:老师、老师            联系人:王家朋、刘元

电  话:0531-81609030、81609095     电  话:0531-67899851

                                                    2015 年 3月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