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高速养护维修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2015-03-0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山东高速养护维修工程已由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490次〔2015〕纪要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G201502102,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青银高速青岛至夏津段、京台高速德州至枣庄段、济南高速绕城、济广高速唐王立交至槐荫立交段、荣潍高速潍坊至莱西段、威青高速乳山至威海段、日兰高速菏泽段、河南许禹、许亳高速、湖南衡邵高速等部分路基、路面病害维修,桥梁加固维修,高粘沥青桥面铺装,匝道路面维修,微表处、热再生等预防性养护,标线磨损严重路段重新施划标线等;泰曲路、济南桥、平阴桥、利津桥等部分病害维修;青州东、乳山东、菏泽新区等收费站收费车道扩容工程;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收费雨棚维修等专项维修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
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
2015年山东高速养护维修工程 |
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现行规范要求,以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要求和工法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②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者同时具备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还应具有经年审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正常通行情况下高速公路80km及以上(折合单幅)路面维修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设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管理10年以上(含10年),且近五年具有两个及以上正常通行情况下高速公路路桥维修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1人):具有路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10年以上(含10年),且近五年具有两个及以上正常通行情况下高速公路路桥维修施工项目总工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从事类似工程5年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专职安全员(1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03-04至2015-03-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1706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3-24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东附楼2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31-89260081
传 真:0531-89260080
20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