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厂前区办公楼、综合服务用房多联机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2015-03-0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厂前区办公楼、综合服务用房多联机空调设备已由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浦项备[2013]22号文件、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鲁高速投[2012]14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以重质油为原料,主要生产200万吨/年重交沥青和约30万吨/年高档润滑油产品等石化新材料,并通过对副产品的综合加工利用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厂前区办公楼、综合服务用房总占地面积
2.2招标编号:0676-201501GC01
2.3招标范围:厂前区办公楼、综合服务用房空调及通风设备深化设计、采购、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调试、检验、试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操作和维护技术培训、全程技术服务、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个日历天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2.5供货(安装)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现场。
2.6技术要求:空调系统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安装及验收应符合国家、海南省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2.7包件划分:共1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包件中1个包件投标,可中1个包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元,招标结束后退还图纸押金,如在规定时间(开标当日)内未能退还图纸,或图纸缺损、有污迹,均不予退还押金,视为投标人购买了此图纸的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四楼东首417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时,重新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物资集团总公司、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http://www.sdhshn.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地 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老管理局1号楼212办公室 老管理局1号楼217办公室
邮政编码:578000 邮政编码:578000
联 系 人:颉先生 联 系 人:刘振中、赵坤
电 话:0898-36999902 电 话:18615547033、18789279123
传 真:0898-28829199 传 真:0531-83195906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