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广场项目2#塔楼区域多联机空调采购及 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4-12-2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塔楼区域多联机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实施内容:2#塔楼14~27层办公及1层办公大厅、设备层29层、酒店区域48层、49层的电梯机房VRV空调系统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和联动调试。
2.2规模及标准:制冷(热)面积约 24514.84 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100 日历日。
2.4招标范围:为图纸要求的空调系统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空调系统工程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新风风管除外)、保修及售后服务。
2.5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2资质要求:⑴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进济备案证;并同时具备所投品牌设备的生产厂家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⑵投标人所投品牌必须为外资独资或合资品牌,所投品牌设备的生产厂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所投品牌设备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布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压缩机必须与所投品牌设备为同一品牌(压缩机全部采用直流变频涡旋压缩机),投标人应出具加盖投标人及所投品牌设备厂家的公章及所投品牌设备厂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证明;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
3.4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国内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的多联机空调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所投品牌设备须具有国内使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单项合同额在600万元(含)以上的多联机空调的供货及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同时提供结算单或书面证明或收料单(此三项必须有相应采购人或所投品牌设备生产厂家的公章)或发票记账联原件;时间段为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履行完毕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C101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1 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进济备案证;所投品牌设备的生产厂家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1.4所投品牌设备的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布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出具的压缩机与所投品牌设备为同一品牌(压缩机全部采用直流变频涡旋压缩机)的承诺书证明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所投品牌设备厂家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所投品牌为外资独资或合资品牌的承诺书证明【需提供加盖投标人所投设备厂家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
4.1.5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1.6投标人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国内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的多联机空调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所投品牌设备须具有国内使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单项合同额在600万元(含)以上的多联机空调的供货及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段为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履行完毕为准);
4.1.7信誉要求: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
注: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 2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B703,山东省齐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资格审查方式
6.1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
6.2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dhs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
联 系 人:刘希霖
电 话:0531-58588641、58678889
代理机构:山东省齐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B710
联 系 人:李香君、吕蓉
电 话:0531—86191866、86191878
传 真:0531-86090596
邮 箱: qlgjzb@126.com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