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2014年-2015年装备总体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14-12-101. 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2014-2015年装备总体招标采购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拟对牵引车、标准箱、城市配送车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标准箱公司重点工作安排,今年内需完成覆盖全省的骨干运输网络建设,开展潍坊、临沂两地城市配送试点工作。根据目前使用的牵引车、城市配送车及标准箱等装备的使用情况和市场开发的需求,拟尽快采购牵引车、城市配送车、标准箱等部分装备。
2.2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五个包件,具体划分情况及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包件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台) |
备注 |
|
2014年 |
2015年 |
|||
一 |
牵引车(LNG) |
20 |
0~60 |
|
二 |
牵引车(柴油) |
3 |
0 |
|
三 |
城市配送车 |
10 |
0~300 |
本次采购车辆为能够按水平方向,同时放置、运载两个标准箱的平板运输车,每个标准箱的外尺寸为: |
四 |
标准箱中箱 |
200 |
0~5000 |
外尺寸:长×宽×高( |
五 |
保温箱小箱 |
20 |
0~600 |
外尺寸:长×宽×高( |
2.3此次采购实际供货期到2015年底,其中2014年为已确定的首批采购数量;2015年采购数量为数量区间,届时根据市场实际需要,由供货单位分批供货。
2.4 各包件可兼投并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至今)在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③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货币单位:人民币):
包件
|
资格 |
注册资本 |
其它 |
一、二 |
车辆生产厂家或车辆生产厂家的特约经销商;经销商须持有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
车辆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须达到4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经销商注册资本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且所代理车辆生产厂家的各项条件须符合对车辆生产厂家的上述要求 |
车辆生产厂家或经销商2013年营业额达到1亿元以上 |
三 |
车辆生产厂家或车辆生产厂家的特约经销商;经销商须持有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
车辆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须达到4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经销商注册资本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且所代理车辆生产厂家的各项条件须符合对车辆生产厂家的上述要求 |
具备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能够挂蓝色车牌 |
四 |
集装箱生产厂家 |
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或以上 |
2013年营业额达到3000万元或以上 |
五 |
冷藏保温车或保温箱生产厂家 |
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或以上 |
2013年营业额达到3000万元或以上 |
注:①包件一、二、三中如一个集团公司下有多个独立子品牌满足上述要求的,允许其各独立品牌的法人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但投标人需取得生产厂家对该子品牌的唯一授权;
②包件一、二、三中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内容应包括授权主体、被授权经销商名称、授权品牌名(涉及独立子品牌的,应明确对特定子品牌的名称)、授权的项目名称包件、授权单位印章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特约经销商证明(经销商或代理商报价的须提供)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B楼二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标准箱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人: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北路500号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B楼205室
联系人:
电 话:0531-81609030、81609095 电 话:0531-67899851
201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