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招标公告
2014-11-07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工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1274号)批准建设方案,招标人为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山东省、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筹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济青高速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鲁发改铁路[2014]1027号)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工作进行了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位于山东半岛,线路西端起自山东省会济南市,自石济客专济南东站引出,沿既有胶济铁路北侧向东经邹平、淄博、青州,过潍坊后折向东南,经高密、胶州至青岛,引入青岛枢纽红岛站,线路全长约306公里,工程投资约520亿元,建设工期48个月。
本线共设济南东、邹平南、淄博北、青州北、潍坊北、高密北、胶州北、机场站、红岛9个车站。
2.2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行车速度:350Km/h;
线间距:5.0m;
最大坡度 20‰,
最小曲线半径:7000m;
牵引种类:电力牵引;
列车类型:动车组;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
建筑限界:满足350Km/h速度标准要求。
2.3招标范围
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含车站、动车所、存车场、接轨站、联络线等)内的定测、补充定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2.4标段划分
本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工作进度要求
工程地质勘察计划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站前施工图、征地图及预算工作,初步设计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站后工程施工图及预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1.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3近5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无砟轨道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或高速铁路)设计定测、补充定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或地质勘察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要求。
3.1.4未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未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
3.1.5 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财务状况良好;
3.1.6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至16:00,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铁路工程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相应资料复印件壹套A4纸装订,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项目相关资料押金2000元,在开标后1个月内退还项目相关资料时退还。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9时00分至2014年12月8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gov.cn/)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dhs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9楼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0531-89250256
传 真:0531-89250254
电子邮件: jqgtgc@163.com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