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理想之城四号地块配电箱采购招标公告
2015-04-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理想之城,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审核【201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营市黄河路辅路以南、广利河滨河路以北、香山路以东、天目山路以西的四号地块
计划工期:北区总工期约210日历天,南区总工期约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东营•理想之城四号地块南区、北区配电箱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材料设备采购及保修服务。
采购数量:四号地块南区数量460台,北区1661台,总计2121台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是具有配电箱生产能力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须是经营范围具备配电箱销售项目,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600万元人民币且生产厂家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企业信誉良好,经销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3.2 配电箱生产厂家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4 投标人近三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4)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原件);(5)业绩(提供1个单项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原件);(6)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代理证书原件(代理商投标)。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3层第三会议室(济南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黄河路与香山路交叉路口 地址:济南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邮编:257091 邮编:250014
联系人:王世栋 联系人:程忠、王青东、方琪
电话:0546-8170085 电话:0531-83196323、13505417218
传真:0546-8170085 传真:0531-8319178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c83196323@126.com
2015 年 4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