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进口科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4-09-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部分进口科研设备采购已由山东高速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山东高速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拨付,招标人为山东高速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科技研发的需要,科技发展集团拟购买部分进口科研设备应用于新材料、新技术的科技研发,此次共采购12台(套)仪器。

本次采购的科研设备包含3个包件。

2.1第一包,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分析设备10台,包含:激光粒度仪、红外光谱仪、接触角测量仪、界面张力仪、直接拉伸试验机、路面材料分析仪、约束试件温度应力试验仪(冻断)、集料图像测量系统、摆式粘结强度测试仪、橡胶沥青沥青混合料分析器各1台(套)。

2.2第二包,岩土力学测试设备:岩石物理测试系统1台(套)

2.3第三包,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系统1台(套)

该项目服务地点为山东大学山东高速集团工程技术中心,项目采购服务供货期第一包为120天,第二包为360天,第三包为1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3.1.2投标人必须设备为国际知名品牌,近年来该型号设备销售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近3年来,平均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

3.1.3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如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则投标人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其中一项:(1)国外生产厂家在中国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2)国外生产厂家授权在中国的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或招标设备的授权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包件投标,且允许中3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925日至2014930日(星期六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济南市二环东路12550号山东高速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A309室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是代理商的,须持有生厂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_8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邮费5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410 21 9 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10 21 9 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 济南市二环东路12550号山东高速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高速集团网站(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二环东路12550号      

邮政编码:__       250002_        ___ 

联 系 人:_       _张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       0531-80672782_______

传    真:_       0531-80672759_______

 

 

2014_年_09_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