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广场项目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2014-09-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发改投资[201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整体概况:山东高速广场项目与大剧院组成“岱青海蓝”建筑景观,为三座塔楼组成,总建筑面积约38.91万平方米,1#塔楼高度为110米,为办公;2#塔楼高度为200米,为五星级酒店及办公;3#塔楼高度为150米,为商务办公。

2.2种类、规格型号及数量:LED壁灯、LED吸顶灯、防爆灯、防水防尘灯、金卤灯、三基色荧光灯等各种灯具17968套。

2.3供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供货到指定位置。

2.4项目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塔楼、商业、车库及3#塔楼非精装区域相关灯具(详见清单)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复检、复试、配合调试、验收、缺陷处理、质保及售后服务等。

2.7本项目共划分为  一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代理商所代理的LED灯、三基色荧光灯等品牌的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含)以上,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相应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产品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及第三方具有检验资格的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涉及消防产品须具备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及检验报告,防爆产品须具备防爆合格证(消防及防爆产品相关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其中,防爆产品只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

3.3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须具有国内使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已供货完毕的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灯具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同时提供结算单或书面证明或收料单(此三项必须有相应采购人公章)或发票记账联原件;合同中未体现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及投标产品品牌的,须提供相应采购人出具相关证明或承诺并加盖相应采购人公章;合同时间段为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履行完毕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须出具加盖投标人盖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证明原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3.5其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10日至2014年916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C101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1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3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及第三方具有检验资格的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涉及消防产品须具备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及检验报告,防爆产品须具备防爆合格证;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其中,防爆产品只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

4.1.4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须具有国内使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已供货完毕的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灯具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

4.1.5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须出具加盖投标人盖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证明)。

注: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留存给招标代理单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1099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山东教育大厦二楼第三会议室(济南市历山路4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dhs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

联 系 人:刘希霖

电    话:0531-58588641  0531-58678889

代理机构:济南忠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山大南路60号建工大厦703

邮    编:250013

联 系 人:于进状

电    话:0531-86423019-608  15820001346

传    真:0531-86955696

邮    箱:jnzcx@126.com

 

 

 

 

2014年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