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建设集团高速•蔚蓝海岸项目及滕州•香舍水郡项目住宅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4-08-1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建设集团海阳·蔚蓝海岸、滕州·香舍水郡项目已由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资【2012】113、114、120、121号文;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滕发改字【2011】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住宅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整体概况:
1、海阳·蔚蓝海岸海阳市海滨西路以北、龙云路东,项目规划总用地约13.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1585.07平方米,其中住宅(含公寓)166275.3平方米、配套公建5309.77平方米,由26栋多层(12#楼-37#楼、5-7层)、11栋小高层(1#楼-11#楼、11层)、4栋4层公寓(公寓A、公寓B、公寓C、公寓D)及1栋2层幼儿园等组成。结构形式均为框架结构。
2、滕州香舍水郡位于滕州市北辛路北侧,经三路东侧,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47766平方米,容积率为1.43,建筑密度≤19.37%,绿化率≥35%;总用地面积18.34公顷,总设计户数1856户,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2.2项目地点:海阳·蔚蓝海岸海阳市海滨西路以北、龙云路东;滕州香舍水郡位于滕州市北辛路北侧,经三路东侧。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齐鲁建设集团海阳·蔚蓝海岸、滕州·香舍水郡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共计162台,须供应商供货到场。具体包括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2.4本项目共划分为 两 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若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须做出针对选择哪一标段的承诺,并将此承诺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其许可明细表;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境内具有经授权的安装维保分支机构;投标人须具备门机、曳引机、控制柜的自主生产能力;
3.3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3项国内已供货并安装完毕的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宅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供货及安装合同原件以及与合同对应的由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扫描版),时间以安装完毕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为国家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机电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从事特种设备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工程师不少于2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必须有不小于本工程规模的类似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且满足以下要求:
营业额:近3年(2011~2013年)每年营业额均不小于2000万人民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报名单位少于5家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 月 18 日至2014年 8 月 2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1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4.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体现合资或外商独资信息,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其许可明细表,许可证公证书;
4.1.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其许可证公证书;
4.1.5投标人业绩合同及相关证明原件;
4.1.6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注: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邮费5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 9 月 10 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9 月 10 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8第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dhs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济南市荆山路778号
联 系 人:杨飞飞、牟丽丽
电 话:0531-81852270;0531-81852223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
联 系 人: 刘海芳、孙楠
电 话:0531-66598266转612
邮 箱:jinanjianli2013@163.com
2014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