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广场项目水箱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2014-08-0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箱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整体概况:山东高速广场项目与大剧院组成“岱青海蓝”建筑景观,为三座塔楼组成,总建筑面积约38.91万平方米,1#塔楼高度为110米,为办公;2#塔楼高度为200米,为五星级酒店及办公;3#塔楼高度为150米,为商务办公。
2.2种类、规格型号及数量:
装配式不锈钢水箱31个,紫外线消毒器28台,水箱自洁消毒器8台。具体数量以清单为准。
2.3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货到指定位置并安装。
2.4项目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2.5招标范围:山东高速广场项目1#塔楼、3#塔楼、商业及部分酒店区域的水箱及附属设备、附件的供货、组装及售后服务等。
2.6本项目共划分为 一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相应产品的生产厂家,具备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蓄水容器类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产品必须具有第三方有检验资格的单位出具的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3.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
3.4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国内已供货完毕的单项合同额在150万元(含)以上的水箱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同时提供结算单或书面证明或收料单(此三项必须有相应采购人公章)或发票记账联原件;时间段为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履行完毕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8月1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C101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1 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3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蓄水容器类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1.4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4.1.5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的国内已供货完毕的单项合同额在150万元(含)以上的水箱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
4.1.6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信誉承诺证明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济南市林业大厦三楼会议室(济南市历下区花园路30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dhs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国勇、刘希霖
电 话:0531-58678889 0531-58588641
代理机构:济南忠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山大南路60号建工大厦703
邮 编:250013
联 系 人:于进状
电 话:0531-86423019-608 15820001346
传 真:0531-86955696
邮 箱:jnzcx@126.com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