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泰曲路收费站改造工程(机电部分)招标公告
2014-08-05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股份泰曲路收费站改造工程(机电部分)已由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高速股份〔2014〕纪要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G201407129,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104 泰曲路泰安收费站目前设置“4 入4 出”共8 条收费车道,根据车型进行收费,无称重设施。本次收费站迁建工程将原收费站拆除,在大汶口桥南侧新站址新建2 进2 出4条复式收费车道,每条复式收费车道设置2个收费亭 ,本次改造包括对新建收费站机房设备和收费车道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软件升级、数据移植、测试、试运行、培训及缺陷责任期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
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
山东高速股份泰曲路收费站改造项目(机电部分) |
本次收费站改造迁建工程将原收费站拆除,在大汶口桥南侧新站址新建2 进2 出4条复式收费车道,每条复式收费车道设置2个收费亭 ,本次改造包括对新建收费站机房设备和收费车道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软件升级、数据移植、测试、试运行、培训及缺陷责任期等工作。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工业与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上述证件须全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具有机电或交通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3年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从业经历,至少担任过两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证明材料。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4-08-07至2014-08-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6 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大厦A座1308,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09-02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大厦A座13楼视频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 |
邮政编码: |
250014 |
联系人: |
曹蓉 |
电 话: |
053189260130 |
传 真: |
0531-89260105 |
201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