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全程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4-08-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台高速全程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以【2014】纪要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G201407128,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公司2014年工作计划,拟对京台高速山东段全程监控设备进行大修改造。京台高速全程监控设备于200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设备老化严重、故障频发,阴、雨、雾、雪等恶劣天气时经常发生大面积设备故障,严重影响道路的运营管理。 本项目拟对京台高速德州、济南、泰安、枣庄四个路段的部分严重老化的设备进行更新,并对系统平台进行优化改造,对共用的视频点播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增加高清视频点播功能,提升图像处理及存储能力。 本项目主要包括:京台路四个路段的综合视频管理平台、视频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磁盘阵列、千兆以太网交换机、视频管理工作站、视频控制软件、蓄电池组、太阳能板、光传输设备、摄像机、控制箱体、电源模块等设备进行更新,含旧设备的拆除和新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培训及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2)本项目招标共分为一个合同段,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京台高速全程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1)

本项目拟对京台高速德州、济南、泰安、枣庄四个路段的部分严重老化的设备进行更新,并对系统平台进行优化改造,对共用的视频点播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增加高清视频点播功能,提升图像处理及存储能力。 本项目主要包括:京台路四个路段的综合视频管理平台、视频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磁盘阵列、千兆以太网交换机、视频管理工作站、视频控制软件、蓄电池组、太阳能板、光传输设备、摄像机、控制箱体、电源模块等设备进行更新,含旧设备的拆除和新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培训及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工业与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上述证件须全部在有效期内。 近3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额300万以上)或同等规模类似工程业绩。

 1.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或原信息产业部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具有机电或交通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安全任职资格证书(B证),至少3年的机电工程从业经历,至少担任过两项机电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至少3年的机电工程从业经历,至少担任过两项机电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有住建部(或原建设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类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类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类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类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4-08-06至2014-08-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08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08-26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7. 补充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时的授权人一致,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山东高速集团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250098

     邮政编码:

250000

     联系人:

杨克

     电  话:

18660198898

     传  真:

0531-89250177

 

 

     招标代理: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邮政编码:

250012

     联系人:

高晓燕

     电  话:

13176695449

     传  真:

0531-8191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