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4-07-16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泰安至东阿公路建设项目核准的意见》(交规划函[2014]4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J201407046,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主线全长74.217公里,起自京台高速与泰化高速交叉的泰山枢纽立交,接规划的青兰高速莱芜至泰安段,止于聊城市东阿县艾山南的黄河大桥西桥头,接青兰高速东阿界至至聊城(鲁冀界)段。设特大桥1座,大桥15座,中桥5座,小桥1座,互通立交8处,分离立交4处,通道48道,天桥32座,涵洞79道,隧道8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7处。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 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跨越黄河通航等级为四级航道;隧道建筑界限净宽为15.25米;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A级。石横连接线全长5.345公里,起自隆庄西南的省道329,向北与石横镇东环连接(现路基宽度22米,规划路基宽度4米+22米+4米),路线向南而行,穿大寺、东衡鱼间,于北业长南跨康王河后接拟建的青兰高速,到达终点。设大桥1座,中桥1座,小桥5座,涵洞7道,平面交叉6处。石横连接线采用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 km/h,路基宽度采用15.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A级。项目估算总投资86.7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计划建设工期为48个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①本项目全部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环保、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收费、监控、通信系统,养护、服务、房屋建筑等))的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工作、征地拆迁图汇编、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工作,以及按招标人招标规划中的招标子项目划分分拆概算、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 ②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
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
勘察设计 |
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主线全长74.217公里,起自京台高速与泰化高速交叉的泰山枢纽立交,接规划的青兰高速莱芜至泰安段,止于聊城市东阿县艾山南的黄河大桥西桥头,接青兰高速东阿界至至聊城(鲁冀界)段。设特大桥1座,大桥15座,中桥5座,小桥1座,互通立交8处,分离立交4处,通道48道,天桥32座,涵洞79道,隧道8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7处。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 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跨越黄河通航等级为四级航道;隧道建筑界限净宽为15.25米;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A级。石横连接线全长5.345公里,起自隆庄西南的省道329,向北与石横镇东环连接(现路基宽度22米,规划路基宽度4米 22米 4米),路线向南而行,穿大寺、东衡鱼间,于北业长南跨康王河后接拟建的青兰高速,到达终点。设大桥1座,中桥1座,小桥5座,涵洞7道,平面交叉6处。石横连接线采用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 km/h,路基宽度采用15.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A级。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设计甲级、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含暂定)和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2条以上且总长不少于200公里高速公路勘察设计、2座特大桥的勘察设计、1座隧道(每座单洞不少于500米)、2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 |
1.项目负责人(1人):从事高速公路、桥梁勘察设计工作12年以上;高级工程师;最近五年内负责过两条以上里程30公里以上或累计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4-07-18至2014-07-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2层1219房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提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08-08 10:00,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舜天大酒店(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6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 补充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时的授权人一致,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2层
邮政编码: 250098
联系人: 滕建军
电 话: 0531-89251383
传 真: 89251333
2014-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