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防火卷帘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4-06-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火卷帘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整体概况:山东高速广场项目与大剧院组成“岱青海蓝”建筑景观,为三座塔楼组成,总建筑面积约38.91万平方米,1#塔楼高度为110米,为办公;2#塔楼高度为200米,为五星级酒店及办公;3#塔楼高度为150米,为商务办公。

2.2项目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1#、2#、3#塔楼、裙房、地下车库、架空层中的非酒店区域防火卷帘采购及安装。其中特级复合防火卷帘门约5388.66平方米,电动启闭装置约207套。

2.4供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 10 日内货到指定位置并在规定期限内安装完毕。

2.5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产品在山东省消防主管部门备案),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3.2 防火卷帘具备与采购产品相对应的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3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防火卷帘供货及安装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开标现场须提供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原件(须有相应采购人公章),或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需提供供货合同、结算单或收料单或合同履行完毕的书面证明(此三项必须有相应采购人公章)或发票记账联;时间段为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并供货或履行完毕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3.5其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66日至20146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C101室持单位以下资料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3本单位所生产防火卷帘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1.4类似业绩合同及合同履行证明材料: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防火卷帘供货及安装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原件或复印件【时间段为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并供货或履行完毕为准】

注: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630日上午9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厅,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写字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资格审查方式

    6.1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

    6.2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dhs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

      人:张国勇、刘希霖

    邮   编:250300

        话:0531-58678889、0531-58588641

 

 

 

    代理单位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写字楼

    联 系 人:丁晓、王洁

    邮   编:250002   

       话:0531-85188090

    传   真:0531-85188090

    电子邮件:guoguanjin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