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运煤通道-岚山港铁路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14-04-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运煤通道-岚山港铁路建设项目已经由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南运煤通道-岚山港铁路自中南部铁路通道巨峰站日照端引出,经过国际海洋城,经精品钢基地站,至岚山西站,全长约35km。总投资约20亿元。

2.2 招标范围:中南运煤通道-岚山港铁路项目工程勘察(初测)、可研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服务业务。

3.1.2 投标人应具备经审验合格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铁道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铁路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1.3 投标人必须在5年(200911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两项铁路大中型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或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 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4182014422,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1320房间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5810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1312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经济信息网、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址:济南市解放路30-1号国

          山东高速大厦10                        华大厦13

邮政编码:250098                        邮政编码:250014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滨、颜 

    话:0531-89251520                     话:0531-8981335489817813

    真:0531-8981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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