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2014-04-031.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已由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浦项备[2013]22号文件、山东高速集团鲁高速投[2012]14号文件、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14]纪要2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所需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拟建设厂区管廊、4座
2.2招标编号:0676-201401GC03
2.3招标范围: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所需钢材一宗,包括厂区管廊H型钢(Q235B)、罐区单张热轧钢板(Q345R、Q235B)、办公楼和综合服务用房钢筋(HPB300、HRB400)(含运输、检验化验、保险、卸车、包装等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期:一期项目200万吨/年沥青生产装置计划2014年12月建成投产,预计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5交货方式及地点:以招标人书面下达物资计划之日起算,确保30天之内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现场或招标人因项目建设所需指定的其他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产品生产制造或供货等,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3.2生产商或代理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所有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亿元,年生产钢材须在1000万吨及以上,且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证明;
3.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近五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1号综合楼40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书)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高速物资集团总公司网站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如从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或相关信息均为无效,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653175606
地 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4楼。
7.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振中
联系方式:18615547033
地 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1号综合楼。
邮 箱:sdlc83195905@163.com
传 真: 0531-83195906、0898-28819613
7.3投标保证金汇款办理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洋浦分行
账号:2675 1447 3300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