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阀门采购招标公告

2014-0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发改投资[201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阀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整体概况:山东高速广场项目与大剧院组成“岱青海蓝”建筑景观,为三座塔楼组成,总建筑面积约38.91万平方米,1#塔楼高度为110,为办公;2#塔楼高度为200,为五星级酒店及办公;3#塔楼高度为150,为商务办公。

    2.2项目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2.3招标范围:招标的主要内容为山东高速广场项目的阀门。

    2.4供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货到指定位置。

    2.5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相应产品的生产厂家;供货时,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3业绩要求:20101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国内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阀门的供货合同、合同履行证明材料【提供(1)合同原件;(2)结算单或书面证明或收料单或发票记账联原件;以上材料必须有相应建设单位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3 26日至2014330,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C101室持单位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2产品检测报告;

4.1.3类似业绩合同及合同履行证明材料【提供(1201011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须具有国内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阀门的供货合同原件;(2)结算单或书面证明或收料单或发票记账联原件;以上材料必须有相应建设单位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1.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421900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山东教育大厦会议室(济南市历山路4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资格审查方式

    6.1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

6.2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dhs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国勇、刘希霖

    话:0531-586788890531-58588641

 

代理机构:济南忠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山大南路60号建工大厦703

    编:250013

联 系 人:于进状 

    话:0531-86423019-608  15820001346

    真:0531-86955696

    箱:jnzc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