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防火门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4-0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火门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整体概况:山东高速广场项目与大剧院组成“岱青海蓝”建筑景观,为三座塔楼组成,总建筑面积约38.91万平方米,1#塔楼高度为
2.2项目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1#、2#、3#塔楼、裙房、地下车库、架空层中的非酒店区域防火门采购及安装,甲级防火门2464.71平方米、乙级防火门2566.3平方米、丙级防火门843平方米、甲级防火窗9平方米。
2.4供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 10 日内货到指定位置并在规定期限内安装完毕。
2.5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防火门生产厂家;本单位所生产防火门具有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产品型式检验报告认可证书,均为原件;
3.3业绩要求:
3.4其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写字楼2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资格审查方式
6.1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
6.2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dhs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与日照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部
联 系人:张国勇、刘希霖
邮 编:250300
电 话:0531-58678889、0531-58588641
代理单位: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写字楼
联 系 人:高扬、李金玲
邮 编:250002
电 话:0531-85188398
传 真:0531-85188398
电子邮件:guoguanjin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