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湾大桥青岛侧收费站站区调整项目房建施工招标公告

2014-03-12

(按照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格式统一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

2014/3/12

 

公告号:

2014-038e

项目名称:

胶州湾大桥青岛侧收费站站区调整项目房建施工

工程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00万元

工程造价:

1785万元

技术等级:

 

 

工程规模:

胶州湾大桥CH匝道收费站原办公楼的拆除及新办公楼的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工程及室内外水电与室外场区连接工程。场区道路、空调、供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工程。胶州湾大桥主线收费站配电室、门卫室及人行廊桥迁移相关的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工程,场区道路、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的调整及室内外水电与室外场区连接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计划文号: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建设单位:

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092092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0920923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周艳鹏、杨佳梦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0793237-9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胶州湾大桥青岛侧收费站站区调整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由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投资,工程总造价约为1800万元,预计工期为十二个月,工程地点为胶州湾大桥CH匝道及胶州湾大桥主线收费站。 2.招标内容:胶州湾大桥CH匝道收费站原办公楼的拆除及新办公楼的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工程及室内外水电与室外场区连接工程。场区道路、空调、供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工程。胶州湾大桥主线收费站配电室、门卫室及人行廊桥迁移相关的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工程,场区道路、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的调整及室内外水电与室外场区连接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
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人必须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具体要求见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djt.gov.cn-在线办事-网上办事-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经确认若投标人未进行注册,则不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
5.
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应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至少在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中担任过类似职务。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界定
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总计
40000m2及以上的房建工程的施工。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431292014318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联系电话:0532-85916094),持下列资料进行报名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6)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提供《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
  (7)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请投标人于
201431292014318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一楼6号窗口,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
咨询电话:0532-80793235
3.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
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1,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1,以此类推。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山东高速集团网站(http://www.sdhsg.com)、山东高速胶州湾大桥网站(http://www.sdgsjzwdq.com)发布。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416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7.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时间:2014年3月12日9时0 - 2014年3月18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