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湾大桥青岛侧收费站站区调整项目供配电施工招标公告

2014-03-12

 (按照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格式统一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

2014/3/12

 

公告号:

2014-037e

项目名:

胶州桥青岛侧站站区调目供配电施工

工程地点:

山东青岛市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本项资额:

600万元

工程造价:

590万元

技术级:

 

 

工程规模:

胶州CH道收站及主线站供配统迁移工程的供、施工、技及培、缺陷任期技及相土建工程。主要包括:电缆10kV压电缆CH道收站箱式变电站及柴油发电移、调试;主线站配设备及柴油发电移、调试;低压电缆设等。

计划文号:

 

 

全市项编码:

 

 

建设单位:

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单联系人:

刘工

建设单电话:

80920923

代建单位:

 

 

代建单联系人:

 

 

代建单电话:

 

 

招标单位:

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单联系人:

刘工

招标单电话:

80920923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

周艳鹏佳梦

招标代理电话:

80793237-9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胶州湾大桥青岛侧收费站站区调整项目供配电施工由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投资,工程总造价约为600万元,预计工期为十二个月,工程地点为青岛。
2.
招标内容:胶州湾大桥CH匝道收费站及主线收费站供配电系统迁移工程的供货、施工、技术服务及培训、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及相关土建工程。主要包括:电缆采购;10kV高压电缆敷设;CH匝道收费站箱式变电站及柴油发电机迁移、调试;主线站配电室电力设备及柴油发电机迁移、调试;低压电缆敷设等。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级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界定
近三年(2011-至今)内有承担过至少两项(含两项)10kv及以上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新建、改建或迁移工程施工业绩。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投标人于201431292014318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联系电话:0532-85916094),持下列资料进行报名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6)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请投标人于
201431292014318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一楼6号窗口,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0793235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1,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1,以此类推。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山东高速集团网站(http://www.sdhsg.com)、山东高速胶州湾大桥网站(http://www.sdgsjzwdq.com)发布。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41614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7.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时间:2014年3月12日9时0 - 2014年3月18日17时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