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沥青生产装置EPC、全厂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生产辅助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4-03-20

1. 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已由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浦项备[2013]22号文件、山东高速集团鲁高速投[2012]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项目出资人为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次招标项目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沥青生产装置EPC、全厂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生产辅助设施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其他

2.1项目概况: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以重质油为原料,主要生产200万吨/年重交沥青和约30万吨/年高档润滑油产品等石化新材料,并通过对副产品的综合加工利用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2.2招标编号:0676-201402GC10

2.3建设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现场。

2.4招标范围: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200万吨/年沥青生产装置EPC工程总承包及全厂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生产辅助设施工程监理,包括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设计、勘测、施工招标、设备及材料采购、土建、安装、中间交接、试车保运和保修阶段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期限:一期项目200万吨/年沥青生产装置计划201412月中间交接,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后6个月。具体期限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近三年内(201111日至开标日期)至少有3项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所承担的监理工程无质量、安全事故。

3.4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同时具有10年及以上从事工程监理、8年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3.5拟配备监理人员(项目经理除外)至少有1注册造价工程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320日至20143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1号综合楼405室或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2216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人民币1200/,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不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413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三楼东首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人本次招标唯一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物资集团总公司及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www.sdhshn.com)网站同时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如从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或相关信息均为无效,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18653175606

    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4

7.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振中18615547033、孙桃林18789279123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2216

    箱:sdlc83195905@163.com   

    真:0531-831959060898-288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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