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湾高速公路大修工程机电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3-10-21青交招(2013)第(1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胶州湾高速公路大修工程机电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岛胶州湾高速公路1995年12月份建成通车,路基宽
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和胶州湾高速公路运行实际情况要求,需要对机电系统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2.2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
更新部分收费站服务器及磁盘阵列,更新部分收费站照明、收费亭及空调;改造部分收费站报警系统,改造部分收费站配电箱及线路,车道机及UPS改造,改造部分车道计重系统;增加收费站出口车道挡车器、增加收费站出口车道秤台监控系统、增加绿色通道自动检测系统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200万元。
3.2 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08年至今)具有至少三项单项工程500万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施工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报名申请, 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投标人必须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具体要求见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djt.gov.cn)-在线办事-网上办事-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经确认若投标人未进行注册,则不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3年10月21日14时至2013年10月29日11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一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532-85916094),持下列资料进行报名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6)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请投标人于2013年 10 月 22 日 9 时至2013年 10 月 29 日 11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一楼6号窗口,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青岛市交通运输委网站(www.qdjt.gov.cn)、山东高速集团网站(http://www.sdhsg.com)、山东高速胶州湾大桥网站(http://www.sdgsjzwdq.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岙东南路6号
邮 编:266114
联系人:
电 话:0532-8092092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0号半岛都市报社8楼
邮 编:2660071
联 系 人:王炜、周艳鹏
电 话:0532-8079323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