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乐山城区连接线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3-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乐山城区连接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1〕1693号文核准建设,且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函〔2012〕680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乐山城区连接线项目是乐山市公路网规划“八高速”中绕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成后作为绕城高速公路的东北环,与成乐、乐自、乐宜共同构成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乐山城区连接线),项目的建设对于乐山集铁路、公路、航运于一体的次级交通枢纽功能的快速转换和集散、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加强与成都、川南、攀西三大经济区及多条国省干线的衔接与联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起于乐自高速公路九峰互通,止于绵竹北互通与成乐高速公路相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62亿元。
主线全长23.618公里,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全线设置桥梁5788.4米/28座,其中特大桥2061米/1座、大中桥3663米/24座、小桥64米/3座,分离式立交1处。主线路基挖方486.5万方,填方457.1万方,排水防护工程11.4万方。全线在凌云(枢纽、与乐自高速交叉)、全福、通江、绵竹北(枢纽、与成乐高速交叉)设置4处互通式立交。
2.2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计划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 起止桩号 | 路线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挖方(万m3) | 填方(万m3) | 特大桥 (m/座) | 大中桥 (m/座) | 小桥(m/座) | 备注 |
LZL-LJ1 | K0+000~K14+750 | 14.750 | 路基、桥涵、防护等土建工程施工(含环境保护工程施工) | 290 | 275 | / | 2068/15 | 64/3 | 互通2处 |
LZL-LJ2 | K14+750~K23+618 | 8.868 | 180 | 172 | 2061/1 | 1153/7 | / | 互通2处 |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且资质、业绩和财务能力均满足以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1)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公路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
a、LZL-LJ1标段:近五年内(自2008年1月至今)完成过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2个及以上,累计长度不少于30公里;
b、LZL-LJ2标段:近五年内(自2008年1月至今)完成过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2个及以上,累计长度不少于30公里,且完成过单跨140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特大桥2座及以上;
(3)财务要求: 申请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货币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在过去三年中(2009~2011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2011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
(4)申请人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机构母体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可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的最多只能通过一个标段),最终只可能获得 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同时取消所有关联公司在该标段的申请资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1]388号),对没有在名录内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预审((以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核查的结果为准))。申请人可自行在交通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查询。
3.6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登记或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申请人,招标人将不予通过其资格预审(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核查的结果为准)。
3.7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2002]544号文,在公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范围中,对总承包特级以下的企业资质,所申请标段必须满足“可承担单项合同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采用“有限数量制”,下一阶段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2月1日至2月6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双流县黄河中路二段388号空港总部基地A12栋二楼207室持企业法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的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150 元,资格预审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4日17∶00,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成都市双流县黄河中路二段388号空港总部基地A12栋二楼207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申请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A、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2008年1月至今)内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各申请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附后)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申请人名称、所申请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申请人公示资料:各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将申请人公示资料递交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申请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于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当日或次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2)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www.sdhsg.com)和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www.sdhsscgs.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县黄河中路二段388号空港总部基地A12栋
邮 编:610225
联系人:白先生、董先生、邢女士
电 话:028-61913876
传 真:028-61913877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附件下载: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