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同乐置业有限公司高速花园项目1#-10#楼及地下车库配电箱采购招标公告
2013-01-18济南同乐置业有限公司高速花园项目位于济南市浆水泉西路以东,窑头大沟以西,旅游路以北,山东财经大学以南,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约20.
2.1本次招标项目为济南同乐置业有限公司高速花园项目1#-10#楼及地下车库配电箱采购,共约2399台配电箱,本项目不分标段,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期:接到施工单位的供货通知后20天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2.3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生产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投标人所报产品属于国家“CCC”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必须有“CCC”认证;
3.4投标人所报产品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鉴定;
3.5投标人
3.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
3.7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9日起至2013年1月23日,每日 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招标二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售价:7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3项及3.5项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7、公告的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8、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室
联 系 人:曹丽娜、陈丹、刘延旭
电 话:0531-82661567
传 真:0531-82667937
E---mail:hyha2007@126.com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账 号:37612010010003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