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广场项目人防门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3-01-07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山东高速广场项目人防门供货及安装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市槐荫区济南西客站片区,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地下车库内。

2.2招标范围:山东高速广场项目的人防门供货及安装。人防门共计91樘,临战封堵框为50处。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批送货并安装。

2.3    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内进场,安装工期满足工程进度及招标人要求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且经注册地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和《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登记备案证》。

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至今)曾承揽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及信誉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1  6 日至  2013   1    1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北京时间),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报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和《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登记备案证》、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和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请在 国管招标 (北京)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          : 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

         紫薇路中段数娱广场                    写字楼二楼

联 系 人: 李庆武                       联系人: 左昕、蔺晓婧

    : 0531-58588641                  : 0531-8518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