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广场项目人防门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3-01-07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山东高速广场项目人防门供货及安装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市槐荫区济南西客站片区,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地下车库内。
2.2招标范围:山东高速广场项目的人防门供货及安装。人防门共计91樘,临战封堵框为50处。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批送货并安装。
2.3工 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内进场,安装工期满足工程进度及招标人要求。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且经注册地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和《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登记备案证》。
(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至今)曾承揽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及信誉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 月 6 日至 2013 年 1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报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和《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登记备案证》、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和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厅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 地 址: 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
联 系 人: 李庆武 联系人: 左昕、蔺晓婧
电 话: 0531-58588641 电 话: 0531-8518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