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生活”广告信息发布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2-12-27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惠生活”广告信息发布系统项目。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实施的系统集成建设项目。项目分期实施,本次实施潍坊市200个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及其后台服务设施(潍坊中心)。远期还将建设济南、青岛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及其后台服务设施(济南分中心、青岛分中心)。
2.2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在潍坊市建设200个自助查询打印终端,及其后台服务系统(潍坊中心)的硬件设施(包括系统软件)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系统集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同时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3项及以上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类似工程。
3.4 此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山东招标大厦11楼1115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727室
联系人:王晋
邮 编:250098
电 话:0531—8925195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山东招标大厦11楼1115室
联系人:张妍
邮 编:250012
电 话:0531-81917610
传 真:0531-81917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