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2-1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济南市西部新城核心区腊山河景观带和西客站中央景观轴交汇点;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山东高速广场左右翼钢结构及裙房二层钢结构平台工程施工,包括深化设计、加工制作、预拼装、喷砂除锈、涂装、检验、试验、构件运输、吊装、施工以及为满足现场吊装的分段、分节要求进行的必要的现场预拼及焊接,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施工及保修期内质量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内容;
2.4 计划工期:80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2 投标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钢结构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外地企业还需具有外地企业进济施工备案证;
3.4 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已完成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钢结构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质量事故;
3.5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含二级),且近三年(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钢结构工程业绩,行业经验5年及以上;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招标二部办公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外地企业进济施工备案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费自理,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2年11月14日上午 9 时00分,地点为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西部新城核心区腊山河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
景观带和西客站中央景观轴交汇点 广场6号楼11层招标2部办公室
邮 编: 邮 编:250011
联系人:李庆武、王朝艳 联 系 人:王滨、刘延旭、刘超龙
电 话:0531-58588641、13906413165 电 话:0531-82665567、82661567
传 真: 传 真:0531-8266793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yha2007@126.com
网 址: 网 址:www.sdhyha.net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青年东路分理处
账 号: 账 号:37001616279050147033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