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备件招标公告

2012-09-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机电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招标范围
本次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的机电系统备品备件,共分3个包,各包具体内容见下表:
机电系统备品备件分包情况一览表
 
包号
 
包内容
 
数量
 
投标保证金(万元)
 
招标文件
售价
 
1
 
车道设备
 
289台套
 
2
 
 
500元/包
 
2
 
监视设备
 
606台套
 
2
 
3
 
附属设备
 
3069个(套)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近三年高速公路信息系统维护维修的经验、签订相关的代维合同或相关产品的购销合同,并有业绩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3个包进行投标,且允许中3个包。
3.4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917日至 20129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大厦A座12楼1205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包,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为确保所报产品能够正常安装于现有系统并与现有系统兼容,投标人可自行到使用场所查看现有系统情况。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101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大厦A座)。
5.3 开标时间:20121010日上午930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山东经济信息网和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大厦A座
联系人:杨 克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9260112
传 真:0531-89260105
开户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济南珍珠泉支行
银行帐号:37001616801050004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