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至宜宾高速公路清障车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2-09-06
1.招标条件
乐山至宜宾高速公路车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已经落实。现由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宜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清障车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乐宜高速公路通车运营以来,车流量稳步上升。根据高速公路运营之需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现需购置一批清障车辆设备。
2.2采购内容:50T吊车2台(国产知名品牌)、路政指挥车2台;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件,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划分情况见下表:
合同包
|
项目位置
|
主要实施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LYQZ-1
|
乐宜高速公路
|
50T吊车2台
|
360万元
|
|
LYQZ-2
|
乐宜高速公路
|
路政指挥车2台
|
60万元
|
|
合计
|
|
|
420万元
|
|
2.3每个投标人可就上述包件投1个包件,允许中1个包件。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和综合服务良好;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需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书或具备代理资质;
3.3业绩要求:同系列产品在五年以上,且近三年(2009年-2011年)的销售业绩每年在10台以上。
3.4财务要求:
(1)LYQZ-1合同包: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财务状况良好;
(2)LYQZ-2合同包: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及以上且财务状况良好;
3.5其他要求: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2年9月7日至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2488号,持企业法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生产(销售)许可证书原件(生产商提供)、生产商的有效授权书或具备代理资质原件(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7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为2012年9月27日10:00,投标人应派代表准时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www.sdhsg.com)、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www.sdhsscg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四川乐宜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2488号
邮 编:614000
联系人:卿丹
电 话:0833—2484862
传 真:0833—2484862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