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ETC车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2-06-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集团ETC车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以【2012】纪要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提高山东省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便捷、快速、安全的通行方式与支付方式,有效地缓解收费站的拥堵,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部分高速公路增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系统。本项目包括京台高速、青银高速、菏关高速共计7个收费站的14条ETC车道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合同段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对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
本项目包括京台高速、青银高速、菏关高速共计7个收费站的14条ETC车道系统。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业绩要求有独立承担建设国内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车道50条以上业绩。
计算机或电子相关专业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同类型工程工作3年以上。近3年至少担任2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
计算机或电子相关专业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同类型工程工作3年以上。近3年至少担任2个类似工程项目总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2-06-25至2012-07-0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07-11,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
     邮政编码:
250014
     联系人:
王进
     电  话:
0531-89260118
     传  真:
0531-89260105
 

201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