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2-05-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潍坊市寒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东高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潍坊市寒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升级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为:2×104m3/d
    2.2建设地点:东部紧临浞河路,西部为寒浞路,北部为禹王北街,南部为清源街(本工程拟建设于厂区内部建设预留用地)。
    2.3计划工期:13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 6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1031;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出开工令之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系潍坊寒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及施工、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艺调试及试运行(含菌种),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
    3.2投标单位应具有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及运营资质;
    3.2.1设计资质为: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设计甲级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废水)设计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运营资质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有过类似本工程规模的已完工程业绩;
3.4人员要求
3.4.1拟派本项目的总设计师资格: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且在近三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设计师;
3.4.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类),并且在近三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3.5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3.6 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3.7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需附联合体协议书,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设计单位必须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
    3.8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5122012516,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原件、总设计师技术职称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联合体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4.3 不接受以邮寄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61900分,地点为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经济信息网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         编: 250011 
联 系 人:王滨、于俊蕊、李艳巍             话:0531-82665567、82661567  
    真:0531-82667937                电子邮件:hyha20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