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收费中心采购车载电子标签OBU和双界面CPU卡项目招标公告

2012-02-06

1.招标条件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收费中心委托,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收费中心采购车载电子标签OBU和双界面CPU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为提高山东省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便捷、快速、安全的通行方式与支付方式,有效地缓解收费站的拥堵,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收费中心2012年将采购车载电子标签(OBU)6万台,双界面CPU卡18万张。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

    车载电子标签(OBU)6万台,双界面CPU卡18万张。

    2.3计划工期

    交货期

    车载电子标签(OBU):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

    双界面CPU卡: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质量保证期:设备到货并通过到货验收后36个月。

    2.4本项目招标共分为5个包。

招标分包情况表

 

包号

名称

数量

1

车载电子标签OBU

20000

2

车载电子标签OBU

20000

3

车载电子标签OBU

20000

4

双界面CPU卡

90000

5

双界面CPU卡

9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第1至3包 车载电子标签OBU: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产品通过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物理层测试、协议和互操作测试,并附相关检测报告。

    第4至5包 双界面CPU卡: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产品应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的检测,并通过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ITS中心)的用户卡预测试,并附相关检测报告。

    3.2业绩要求:

    第1至3包 车载电子标签OBU:近三年内(2009.2-2012.1)至少20000台公路收费成功应用业绩。

    第4至5包 双界面CPU卡:近三年内(2009.2-2012.1)至少40000张公路收费成功应用业绩。

    3.3 投标人可对所有包进行投标,也可仅对某一包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仅能中一个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包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6 本项目要求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山东招标大厦11楼1108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第1至3包售价为1000元/包,第4至5包1000元/包。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3 开标时间:2012年2月27日上午9时30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收费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

山东高速大厦                     13号山东招标大厦      

联系人:聂德印                          联系人:张妍

邮  编:250098                          邮  编:250012

电  话:0531-89251982                   电  话:0531-81917616

传  真:0531-89251980                   传  真:0531-8191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