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2-01-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交〔2009〕1380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汉源~乐山~自贡横线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川南乐山、自贡两个较大规模城市的重要通道,路线起于乐山市安谷镇,路线全长113.2km,设安谷枢纽互通与乐山至宜宾高速公路相接,跨岷江,沿线与S305、G213多次相交,在自贡上跨内昆铁路,在自贡市永安镇设永安枢纽互通与已建的内宜高速公路相接。全线共设置安谷(枢纽)、杜家场、九峰、茅桥、三江、竹园(预留)、长山、度佳、荣县(预留)、双石、桥头、永安(枢纽)12处互通式立交(其中两处为预留),以及马踏、荣县两处服务区和凌云、长山、桥头三处停车区。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2.2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拟划分为3个合同段独立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含基层、底基层、面层)及桥面和隧道铺装层、匝道、连接线、路缘带、硬路肩等的施工。计划工期为15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各合同段划分见表1。

表1 路面工程招标合同段划分情况一览表

 

合同段

桩号

长度(Km)

估算金额(亿元)

LM1

K0+000~K44+800

44.8

4.32

LM2

K44+800~K78+253

33.453

2.90

LM3

K78+253~K113+200

34.947

3.28

合计

113.2

10.5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且资质、业绩和财务能力均满足以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1)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总承包特级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07年~至今)作为主承包商成功完成过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工程项目应同时包含底基层、基层和面层)3个及以上,累计长度不少于60公里,同时还须具有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经验;

      (3)财务要求:申请人用于申请合同段的货币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在过去三年中(2008~2010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2 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可通过 2 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信用等级为C级的最多只能通过一个合同段),最终只可能获得 1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全路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同时取消所有关联公司在该合同段的申请资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1]388号),对没有在名录内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可自行在交通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查询。

      3.6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2002]544号文,在公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范围中,对总承包特级以下的企业资质,所申请合同段必须满足“可承担单项合同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规定。招标人在公告中公布各个合同段的估算金额,供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参考。

      3.7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登记或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申请人,招标人将不予通过其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采用“有限数量制”,下一阶段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 1 31  日至 2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双流县黄河中路二段388号空港总部基地A12幢三楼会议室持企业法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的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影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150 元,资格预审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2 13 日17∶00,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成都市双流县黄河中路二段388号空港总部基地A12幢三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申请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A、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2007年~至今)内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各申请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附后)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申请人名称、所申请合同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申请人公示资料:各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将申请人公示资料递交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申请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于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当日或次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2)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www.sdhsg.com)、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宜公司网站(www.sdecscl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自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县黄河中路二段388号空港总部基地A12幢

邮  编:610225

联系人:连先生、白先生

电  话:028-61913871、61913876

传  真:028-61913872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