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曲路大汶口桥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1-11-22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曲路大汶口桥改建工程已由山东高速集团以纪要[201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拆除原主桥;拆除原主、引桥之间路基段;拆除原南、北侧引桥上部空心板,保留利用南、北引桥桥墩;拆除原引桥桥台后重建。新建桥梁主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简支转连续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扶壁台,基础采用桩基;引桥上部结构采用13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合同段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对总监/驻地资格要求 |
对副总监/副驻地资格要求 |
一标段 |
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一级;桥梁宽度23米;桥面横坡:双面坡2%;设计汽车荷载: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设计洪水频率:1/100,设计洪水位94.86米,设计流量:Q1/100=11687立方米/秒;环境类别:Ⅰ类;设计基准期:100年。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须具备中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2008年-2010年)具有两个及以上新建大桥或特大桥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路桥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8年及以上公路桥梁维修工程现场监理经历,并担任过两项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负责人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11-23至2011-11-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泰曲路管理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12-12,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大厦A座)。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山东高速集团公司网站和山东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山东高速集团 |
地 址: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250098 |
邮政编码: |
250000 |
联系人: |
马利 |
电 话: |
05388160510 |
传 真: |
0531-89250177 |
20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