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2011-2016年路面检测以及桥梁隧道定期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2011-11-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2011-2016年路面检测以及桥梁隧道定期检查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以纪要【201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项目主要分布在京台高速(德州至泰安)段、青银高速(济南至青岛)段、潍(坊)莱(阳)高速、威(海)青(岛)威乳(山)高速,济南黄河二桥(京台高速)、京沪高速(济南莱芜段)、济南绕城高速北线及济南顺河高架桥、威(海)青(岛)一级路、泰(安)曲(阜)一级路、济南黄河大桥(斜拉桥),平阴黄河大桥及连接线,滨州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其中特大桥19座,大中桥965座,小桥2294座,隧道16座,路面检测540.7公里。第二标段项目主要分布在京福高速泰(安)枣(庄)段、京福高速枣庄段、日南高速菏关段、青银高速济南大北环段、青银高速齐(河)夏(津)段及其东延线。其中特大桥18座,大中桥530座,小桥1585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合同段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对试验室主任资格要求

对授权负责人资格要求

路面检测内容包括京台高速德齐北段(K299 000-K351 200)、济广高速(K0 000-K21 685)、青银高速济南至青岛段(K26 780-K330 376)、泰曲路(K546 695-K610 828)以及济南、平阴、滨州和黄河二桥四个黄河大桥路面共计540.7公里,其平整度、车辙深度、路面损害均为一年一次,抗滑性能两年一次。桥梁隧道包括19座特大桥,965座大中桥,2294座小桥和16座隧道的定期检查,其中四个黄河大桥、隧道与钢架拱桥一年一检,其余每三年一检。

① 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300万)以上(本条事业法人单位不适用),②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③取得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有桥梁和隧道、路面工程检测项目),④在人员、设备和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且近三年(2008年-2010年)无不良信誉的独立法人,⑤近三年在不封闭交通情况下完成过50座(含50座)以上大中桥的定期检查和3座(含3座)以上特大桥的定期检查以及近三年每年完成高速公路路面检测100公里以上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公路工程检测经验5年(含)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桥梁、道路与隧道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具有三个及以上相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各年度项目工期期间不可兼职。

桥梁:公路工程检测经验3年(含)以上,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桥梁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具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桥隧检测类项目)的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隧道:公路工程检测经验3年(含)以上,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隧道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具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桥隧检测类项目)的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路面:公路工程检测经验3年(含)以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路面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具有三个及以上项目类似的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座特大桥,530座大中桥,1585座小桥的定期检查,其中黄河特大桥一年一检,其余三年一检。

① 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300万)以上(本条事业法人单位不适用),②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③取得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有桥梁和隧道检测项目),④在人员、设备和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且近三年(2008年-2010年)无不良信誉的独立法人,⑤近三年在不封闭交通情况下完成过50座(含50座)以上大中桥的定期检查和3座(含3座)以上特大桥的定期检查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公路工程检测经验5年(含)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桥梁、道路与隧道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具有三个及以上相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各年度项目工期期间不可兼职。

公路工程检测经验3年(含)以上,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桥梁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具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桥隧检测类项目)的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11-23至2011-11-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吉祥大厦A座905室,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12-12,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山东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山东高速集团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邮政编码:

250098

     联系人:

杨伟刚

     电  话:

0531-89260095

     传  真:

0531-8925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