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济南至莱芜段监控光端机改造及增设隧道监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09-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济南至莱芜段监控光端机改造及增设隧道监控工程已由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南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南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沪高速公路济南至莱芜段于2007年12月通车,全长75.5km,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小时。在路线的起点处设主线收费站即港沟主线收费站,在7处互通立交处分别设匝道收费站,即蟠龙收费站、彩石收费站、曹范收费站、埠村收费站、上游收费站、莱芜北收费站、莱芜新区收费站。
济莱高速共有隧道8座,其中长隧道2座,中隧道1座。分别为有兰峪隧道、伙路隧道、蟠龙隧道、三泉峪隧道、大龙堂隧道、长城岭隧道、上游隧道、鹁鸽岩隧道。其中有兰峪隧道和大龙堂隧道仅设有紧急呼叫设施和火灾报警及消防设施,为了加强和完善对隧道的监控,需要对有兰峪隧道和大龙堂隧道增加部分监控设施。
由于视频光端机使用年限较长,原有视频传输链路复杂,日常维护比较困难,为了保证机电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对路段光端机进行更换和对部分传输链路进行调整。
根据日常管理的需要,在监控分中心设置视频点播系统。
2.2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京沪高速济南至莱芜段有兰峪隧道和大龙堂隧道监控设施、京沪高速济南至莱芜段视频图像传输系统改造、监控分中心视频点播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资质或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2008年至2010年)在国内高速公路系统具有两个及以上同等规模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9 月28日至 2011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南线分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工程业绩合同等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10月25日 9 时30 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9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南线分公司2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九路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南线分公司)。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山东经济信息网和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南线分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港九路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南线分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陈先生
邮 编:250102
电 话:0531-89263957 18653169327
传 真:0531-89263950
开户名称: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南线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济南开元支行
银行帐号:158201040007530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