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鲁冀收费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09-2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台高速公路鲁冀收费站改造工程已由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鲁高股份财〔2011〕7号),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招标人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地点:项目位于京台高速公路山东省与河北省交界鲁冀收费站。
2.2 合同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施工标共一个合同段,计划工期150天(日历日)。
2.3 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包括:站前收费广场加宽、收费站增加复式收费车道及收费雨棚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且要求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8至2010年)具有两个(含)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3日至2011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9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自带U盘复制工程量固化清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十三楼会议室(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山东经济信息网和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31-89260081
传 真:0531-89260080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