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关于选拔轨道交通集团(省地铁局)副总经理(副局长)人选的公告
2010-10-15
为适应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快轨道交通集团(省地铁局)的发展,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拟公开选拔2名领导班子副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拔职数
轨道交通集团(省地铁局)副总经理(副局长)2名。
二、 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轨道交通集团(省地铁局)中层人员。
(二)任职资格:
1、年龄与学历。1名50周岁以下(1960年9月30日后出生),在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名40周岁左右,第一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任职经历:中层正职3年以上或副职5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
3、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较强。
三、选拔程序
1、公布选拔职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同时填写《报名表》;2、资格审查。由集团党委工作部与轨道交通集团(地铁局)人力资源部对报名表事项进行审查;3、面试答辩;4、考察。面试答辩成绩前4名进入考察。
四、纪律要求
在选拔过程中,严禁拉票等各种非组织行为。一经核查属有此类行为的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集团公司举报电话:0531-89250192。
五、报名时间
10月17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表》电子表格发送到:sddtrs@163.com。
联系人:宋绍利
电 话:0531-88390315,13708937121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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