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湾大桥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7-01

    青岛海湾大桥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 标 人: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

    项目名称:青岛海湾大桥房建工程施工

    建 安 费:FJ-2合同段约1200万元人民币;YP-2合同段约1000万元人民币

    计划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05]327号文

    工程地点:青岛

    标段划分:FJ-2合同段包含青岛侧主线收费站办公楼(2569 m2)、DE匝道收费站办公楼(1232 m2)、CH匝道收费站办公楼(522 m2);YP-2合同段包含青岛侧主线收费站雨棚(2195 m2)、C匝道收费站雨棚(432.6 m2)、D匝道收费站雨棚(763 m2)、E匝道收费站雨棚(544 m2)、JS1匝道收费站雨棚(432.6 m2)。

    二、对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FJ-2合同段要求: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7.1-今)内完成总计40000m2的房建工程的施工,用于本合同段的流动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在过去三年中,年平均营业额(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近三年(2007.1-今)内须完成总计20000m2的房建工程的施工,且近三年内具有公路管理、养护房屋建筑设施施工业绩,用于本合同段的流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在过去三年中,年平均营业额(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YP-2合同段要求: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7.1-今)内完成总计5000m2的钢结构工程施工,用于本合同段的流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在过去三年中年平均营业额(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项目经理要求:FJ-2合同段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经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至少在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中担任过类似职务;YP-2合同段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经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证书,钢结构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至少在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中担任过类似职务。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报名申请。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0年6月30日9时至2010年7月6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投标人应派代表准时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招标人: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

    邮 编:266061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32-83950183

    传 真:0532-8395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