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一批单位和先进个人“五一”获表彰

2011-05-06

      “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集团公司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其中,轨道交通集团汾水镇站荣获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工人先锋号”;高速股份崔志民、潍坊分公司张光亮,泰安分公司陈建文,国际合作公司徐承太,路桥集团赵伊华,建设集团刘代,信息工程公司闫红利等7人被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授予“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路桥集团郭晓文,高速股份刘国利、孙克斋,济南分公司付言申分别荣获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十佳养路员”、“十佳路政员”和“十佳收费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