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2017年度工装集中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2017年12月1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集团2017年度工装集中采购(第二批)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员工工装采购,共计140人(以上数量为2017年度计划采购数量,具体供应量以实际发生值为准),划分为一个包件。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负责完成上门量身定制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备如下条件:
投标人 |
资格要求 |
生产商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具有男、女职业正装系列产品的供货能力,企业信誉良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5年及以上相应产品生产经验。 4、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5、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为1家大型集团企业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过相应产品供货服务。 6、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1000万元及以上。 |
3.1.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条件:
投标人 |
资格要求 |
代理商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具有男、女职业正装系列产品的供货能力,企业信誉良好。 2、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5、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为1家大型集团企业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过相应产品供货服务。 6、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1000万元及以上。 7、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生产、制作范围涵盖所投产品,企业信誉良好。 (2)具有5年及以上相应产品生产经验。 (3)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2018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开标会上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8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高速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20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时,重新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http://www.sdhs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邮政编码:250098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31-89250229
传 真:0531-89250094
2017年12月18日